“爆竹声中一岁除,春风送暖入屠苏”。除夕夜燃放烟花爆竹的习俗延续至今。然而,这些转瞬即逝的花火在给人们带来欢乐祥和的同时,也存在着许多安全隐患。近年来,多地出现因烟花爆竹质量不合格、贮存不当以及燃放不规范等引发火灾的情况。无证经营、不按规定设置专柜,都是很大的潜在隐患。
为保障人民群众的人身财产安全,柳河县检察院于2024年1月30日对辖区内多家售卖烟花爆竹的商家和销售点进行走访调查,发现部分商家存在无销售许可、未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未张贴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等问题。针对调查中发现的问题,柳河县检察院依法向负有监管职责的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其依法对违规销售烟花爆竹的行为及时查处,加强对烟花爆竹零售场所的监管力度,保障春节期间人民群众的人身安全。相关行政机关采纳了检察建议,并按照建议内容积极履行监管职责。
柳河县检察院将持续发挥好公益诉讼监督作用,及时跟进检察建议落实情况,将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中,切实保障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确保全县人民度过一个祥和快乐的春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