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哈泥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以下简称保护区)是我国稀有的保存比较完整的高山沼泽湿地保护区,同时也是国际重要湿地。按照吉林省人民检察院部署的湿地保护专项监督工作安排,柳河县院第一时间成立工作专班,积极开展湿地保护工作。
经调查发现,凉水河子镇部分村民违法进入保护区内放牧,保护区管理局执法力度不足,县内其他行政执法机关又无法对保护区内的违法行为进行监管,对违法行为震慑力度不够,导致保护区内植被遭到破坏,生态环境平衡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

柳河县院向通化市院汇报并与市院多次前往凉水镇各村屯深入调查,并对相关行政机关未依法履行湿地监督管理职责的行为以行政公益诉讼立案审查。对于部分养殖户对违法放牧的违法性认识不足的问题,检察机关多次与保护区管理局共同开展法治宣传,同时通过查阅相关法律法规,厘清各行政机关监管职责。在查清案件事实后,市、县两级检察机关多次与相关行政机关开展磋商并达成一致意见。
2023年8月9日,为共同推进自然保护区周边生态环境治理、湿地资源有效保护,通化市院、柳河县院与吉林保护区管理局、县林业局、县环保局、属地政府,以及部分村党支部书记召开联席会议,签订了《关于建立加强吉林哈泥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周边生态保护协作机制》。机制签订后,各行政机关将进一步明确自身工作职责,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优势,实现对口联系、执法协作和宣传联动,形成监管合力。

目前,检察机关推动当地政府积极发挥产业政策引导作用,以村集体为单位成立养殖业合作社,进一步降低养殖户圈养成本,从源头上解决过度放牧问题,保护区生态环境得到有效恢复。
检察机关将持续跟进整改进度,与各行政机关共同维护湿地生态功能和生物多样性,保障生态安全,促进生态文明建设。